图书馆电子文献资料查阅检索实施办法

  为规范我院图书馆电子文献资料查阅检索系统的使用,信守山东现代学院图书馆和各电子资源出版商签订的使用协议,保障山东现代学院授权用户和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订本办法。

  一、指导思想

  坚持“以人为本、读者至上”办馆方针,树立现代理念,加快数字化资源建设,优化馆藏结构,努力把我院图书馆建设成为数字化、信息化和文明程度较高、令师生普遍满意的服务型、学习型、开放型、拓展型的多功能现代化数字图书馆。

  二、实施原则

  (一)读者第一原则。贯彻“以人为本、读者至上”的理念,充分满足读者对文献的需求,吸引更多的读者利用电子文献资源。

  (二)共享互惠原则。数据资料共享是较高层次的文献资源共享方式,通过现代化通讯手段和计算机文献检索利用文献,实现各个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、优势互补,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。

  (三)适应范围

  全院教职工及学生。

  三、具体内容

  (一)山东现代学院的授权用户包括本院教职员工、学生(以下简称“授权用户”)。

  (二)山东现代学院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的,并由山东现代学院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范围使用权的网络资源,包括数据库、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、多媒体资源等,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校园网范围用户使用的数字资源(以下简称“电子资源”)。

  (三)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,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山东现代学院图书馆的有关规定,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。在使用电子资源时,如有下列行为之一,按违规处理:

  1超过正常阅读速度,连续、系统、批量地进行下载。因各数据库商对“滥用”的界定标准并不一致,但一般认为,超出正常阅读、浏览速度就视为滥用,比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全文文献、对某本期刊整本或整期下载。

  2使用软件、工具批量下载电子资源,比如使用“迅雷”、“网络蚂蚁”或“ Flashget ”之类网络机器人软件进行批量下载。

  3私设代理服务器使用电子资源,或私设代理服务器供非授权用户使用。

  4将授权用户的校园网帐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。

  5未经电子资源拥有者授权将文献下载提供给非授权用户(指校外人员),或以此非法牟利。

  6将下载文献用于系统地分发、再销售、再授权。

  7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
  (四)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图书馆将会同督导办公室、相关院系等协同调查,认定结果将报学院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,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,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。

  1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,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。

  2违规者应在图书馆、所在院系的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删除恶意下载的文献。

  3在图书馆网站公示违规者姓名、所在单位,所犯错误的事实,并进行批评通报。

  4将视情节轻重,对违规者处以禁止入馆及取消借阅权限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。

  5封禁违规者使用电子资源权限。封禁时限视情节轻重而定,严重者可永久取消电子资源访问权。

  6依照被封禁资源的购买价格,结合封禁持续时间,估算经济损失,必要时将要求违规者作出赔偿。

  7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,由违规者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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