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入馆规定

  读者进入本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  一、请注意仪表,勿着背心、穿拖鞋入馆,衣装整洁得体。

  二、禁止携带快递包裹、储物箱、行李箱、板凳、马扎等物品入馆,图书馆将定期清理。

  三、禁止在馆内任何地点就餐、吃零食、或将流质饮料带入馆内,违者将义务打扫相关区域卫生,且取消入馆资格三个月。

  四、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,禁止酒后入馆,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馆资格六个月,且通报至安全管理处。

  五、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图书资料无关的活动,未经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
  六、禁止存放物品,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,人走物走,闭馆后遗留的个人物品均视为遗弃物,发生丢失或损坏,自负后果,图书馆概不负责。

  七、禁止利用私人物品及图书馆书籍占座,违者将义务服务2小时,上架1车图书,情节严重者(5本以上)将取消入馆资格三个月。

  八、禁止在书库过道、书架间等非规定区域内坐、卧自习或阅读,破坏图书整齐度者将义务服务2小时,恢复全架图书的整齐度。

  九、禁止乱挪、乱拉、乱桌椅板凳,违者除将桌椅恢复至原位置外,还将义务服务2小时,整理本区域所有桌椅。

  十、请保持馆区安静,入馆后请将手机、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或振动档,不得在阅览室、书库内拨打、接听电话,禁止在馆内喧哗、嬉闹。

  十一、禁止在图书馆内男女交往不文明,不听劝说者将取消入馆资格六个月。

  十二、爱护馆内设施,严禁随意刻画涂抹和破坏家具设备,违者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。

  十三、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等杂物,违者将清理本区域卫生,义务服务2小时。

  十四、凡有盗窃、故意损害公私财物以及严重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者,除移交学校主管部门处理外。

  十五、如遇特殊时期、特殊情况,按照图书馆发布的临时管理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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