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和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图书馆作为人员密集场所,且收藏图书为易燃物品,属于重点防火单位。
近期,发现有部分人员在图书馆卫生间、楼道、走廊等区域吸烟,为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消除火灾隐患,保障入馆读者和图书馆的全面安全,特此重申在图书馆内全面禁烟的相关规定:
请各位读者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,为了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,积极配合禁烟工作。图书馆将不定期进行巡查,以确保禁烟规定的严格执行。
特此公告
图书馆
2024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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