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还

图书借阅规则

一、借阅规则

(一)图书借阅规则

  1.图书馆所有馆藏图书已全部实现开架借阅,读者可利用“馆藏书目检索系统”查找到索书号和馆藏地后到书库找书;或者按照馆内各书库指示标牌自己找书,找到所需图书后可自助办理借阅手续。

  2.学生凭校园一卡通每人限借99册,借期为30天,教职工凭校园一卡通每人限借99册,借期为60天。借阅期限不包括假期。

  3.读者所借的书到了归还期限,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还需继续使用,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。每册图书可续借一次,借期30天,当月可续借。如假期期间到期可延长至开学后开馆一周内归还。如假期开始前已超期或开馆第一周以后归还,则从图书实际超期之日开始计算。

  4.不得使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进行借阅,防止盗用校园卡。

  5.读者所借的图书应如期归还,如有超过外借期限未还的书,必须还清超期图书并按“逾期”规定处理后,方可继续借书。否则,暂停借书。

  6.凡已被其他读者预约外借的图书,自发出预约外借通知之日起一周内,预约读者应来馆办理外借手续,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。

(二)报刊阅览规则

  1.报纸期刊不能外借,只供阅览室内阅览。

  2.期刊阅览室内一次最多可拿一种期刊,一种期刊最多拿一本。

二、文献管理

(一)图书管理工作

  1.各书库阅览室应有专人负责新书交接工作,接收时认真核实图书数量与交接单是否相符,并做好接收记录。同时仔细检查各项图书加工工作是否符合《图书馆图书分编工作原则》的要求,如有问题及时退回采编部。

  2.新书接收后,要抽查部分图书进行检测仪报警试验,发现问题及时向采编部反映,并将无异常新书按照图书排架规则及时正确上架。

  3.对读者归还图书和收回的图书,要及时分类上架,保持图书排列有序。

  4.经常巡架、顺架,发现乱架及时整理归位,错架率低于1%,发现破旧图书及时进行修补。

  5.图书修旧工作,各书库阅览室严格按照图书馆《藏书剔旧的原则与办法》进行。

  6.做好图书的新增、剔除、调拨、借阅等信息统计工作,为图书管理工作做好数据支撑。

  7.工作人员要勤于巡视,发现撕掉磁条、条码、污损、圈点、撕画图书者,交相关负责人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(二)报刊阅览管理

  1.做好报刊接收、上下架管理、巡视等工作。发现污损、圈点、撕插页、开天窗等,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 2.阅览室期刊要统一标架,字体规范、标志明显,便于读者借阅。

  3.报刊入室后要及时上架,新刊上架后,前一期刊物下架整理。

  4.过刊室接收到的期刊合订本要核实数量、刊名、年月、卷期等。

  5.经常巡架,发现乱架、错位及时整理,现刊不得错位,破损期刊及时修补。

  6.每年四月份前,将各种现刊下架(未到全期刊除外),清点、整理后交采编部,办理交接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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